读《朝花夕拾》有感
闲来无事,坐在窗前,让点点滴滴阳光洒进屋里,大树的摇摆,使阳光或分散、或聚集、或朦胧、或清晰。在这时,读一本《朝花夕拾》那再好不过了。
稀稀的阳光逐渐变得明亮起来。小时候的鲁迅是在农村长大的,带他的保姆--长妈妈,是个内心善良,真诚却有些庸俗的人,她对鲁迅讲过许多故事和规矩,“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深深影响了童年的鲁迅。之后,鲁迅被送到全城最严厉的书塾(三味书屋)里去了。在这,他开始接受启蒙教育。可之后发生的一件事,却使童年的他萌生了做一名医生的念头。因他的父亲患病后,无能的中医未能挽救其生命,于是他立志学医,并留学于日本,希望通过自己力量能够救治更多的病患者。然而在那动荡不定的疾苦年代,即便救治了人民的生命,却无法医治社会民众的心。于是他弃医从文,勇敢地拿起手中的笔,并用这把“利刃”拯救苦难的中华民族,唤醒人民沉睡的灵魂。
鲁迅的行为是民族觉醒的代表,他充当了一个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民族英雄。他用文字使人民反省,用文字激励着人民,用文字打倒敌人。可以说鲁迅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温馨地回忆了童年的美好时光,理性的批判了旧社会的风气。而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是鲁迅儿时玩与学习的地方,他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记录其中,敢于直抒情意。同样是写童年,我就没他写得好。回想起来,鲁迅在写《朝花夕拾》时不过是个孩子。
阳光变得昏暗了,在天的尽头,时而黄、时而红、时而明、时而暗。我轻轻的合上了《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