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程式美与个体生命创造并行不悖
肖云儒
中国书法以汉字的造型形象为单元,在汉字的书写过程中与笔法、墨法、章法动态组合,将线的艺术表现和审美意趣普泛化、固态化、规律化、形式化,积以时日,便升华为一种程式,像草、隶、篆、行。这每一书写形态中,如草书,又凝固为章草、狂草、行草。各形态之间还嫁接出新的品种,如行隶、隶篆等等。艺术创作本来最忌重复和相似,艺术程式却偏偏强调“不易”和反复,中国书法也便要一贯强调认真切实地习帖学碑,讲究字的师从背景和文化渊源。
大家可能会提出一点疑问:强调“不变”的程式美学,会不会压抑艺术家的创造生命和创新思维呢?其实不然,中国书法程式既包含“形式”,也积淀着文艺论说中常常与之相对的“内容”,但这“内容”不是通常我们所指的文艺作品的人生及社会内容,它积淀的是抒情性内容,情绪性、审美性的内容。中国历代书法的传承与创新,实质上都是围绕着如何处理既有艺术程式和它所承载的生命体验、艺术体验之间的关系来展开的。正如电影《梅兰芳》中用纸质的镣铐所作的比喻,我们不能扔也扔不下那无形的镣铐,却又要在镣铐的拘束中让生命、情愫流淌。
中国书法史上创新有多种途径,在此集中谈一谈主要的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