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世界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令人在黑暗中热血沸腾的名字,像猎犬一样跟踪犯罪的蛛丝马迹,在烟斗和小提琴的陪伴下让思路重现凶案现场。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之一,头脑聪明,思路清晰,精通破案。

《福尔摩斯》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一生探索历险的故事。他在查案时,仔细地留心和观察任何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也总是仔细端详每个部位,再进行合理有根据的推理。有时,一些线索在我们看来根本挨不着边,但福尔摩斯却可以把它们完美无暇串联在一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百思不得其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其实这种人在我们身边并不是没有,为了名、利和金钱,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我不懂,费尽心思得来的东西不是你的,难道你心里会觉得踏实吗?《血字的研究》是一桩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主人公杰菲逊·侯伯为露茜没有嫁给自己自杀而杀了葛莱森和他的朋友,却也因为长途四处奔波患了绝症,,不久也去世了。《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这个案子中,每个被杀的人身边总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四个签名,即使只有这么少的线索,但福尔摩斯也能以严密的逻辑推理破了案子。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头脑,广泛的知识面和新奇的想法。没有任何一个人刚开始就有着聪明的头脑,正如爱迪生所说:天才=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福尔摩斯能破了那么多的案子是靠他日常生活中的刻苦练习,而不是所谓的天赋。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这样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