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悖论
唐科
当代中国,“创新”已被提高到了事关民族复兴的高度。于是,政府自然在推动创新上,居于核心位置。政府投入的加大,也就意味着对创新研究干预力度加大,而过分的干预对创新的影响却是消极的。以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状况:对创新的大力鼓吹和干预,恰恰是导致创新能力偏低的重要因素。这就形成一个悖论越提倡创新,越扼杀创新。
为何如此呢?根源在于,创新活动作为人类向未知领域的探索,有作独特的性质,它需要的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权,依赖于个人的天赋、努力和不可预知的偶然性,而非政府的集中控制。自由主义的大师哈耶克认为:“创新往往并不具有明确的目标,而是人类不断摸索和试错的一种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的目标时常会发生变动。推动人们从事未知事物研究的,常常也不是明确和功利化的目标,而是对研究本身的兴趣,政府很难为创新活动提供它所需要的帮助。”因此,对于创新的集中计划与指导,恰恰违背了创新活动的本质。创新的最有效方法,是把更多的自由留给个人,由“自生自发秩序”去决定谁的成果能推动社会进步。
国家操控创新活动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它规定的目标过于确定化。近年来,种种所谓“创新计划”,都有极为具体的目标,并有对成果的明确要求和完成期限。在这种指挥棒的带动下,研究人员所从事的活动,也失去了创新活动所应有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而是全力集中于发表论文这一极为明确的目标了。往往是被冠以“创新”美名的低水平的“成果”自然遍地开花,具有了更大的欺骗性,其造成的损失也更不易被觉察。
中国历来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传统,这使我们办成了不少崇尚个人自由的国家无法办到的事。但是这些成果的取得,可能是以丧失更有创新性的成果为代价的。科研人员只能根据国家的需要来从事研究,而国家集中控制下的研究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它只能着眼于那些目标明确的、已知的项目,模仿和赶超,而离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是有很大距离。在现在的环境下,我们需要的是超越而不仅仅是模仿,这就需要一种更加灵活、更能发挥个人潜能的机制了。当然,崇尚个人自主并不是排斥合作,反对组织。其实真正有效的组织,是建立在人类自愿结合基础之上的。而国家由于具有强大的权力,在干预创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形成对个人的强制,从而扼杀创新的机会。以创新之名压制创新,创新的悖论并不是血雨腥风的,但造成的损失也许更为严重,而且这种损失是隐蔽的,就更不能等闲视之了。
近来,有些学者把创新能力视为一种软实力,这是很贴切的。因为这个“软”字恰到好处地揭示了创新的关键:创新能力的进步,依靠的不是“硬”性的措施和命令,而是要有赖于有利创新的“软”环境的建立。无疑,这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
(选自《读书》,有删改)
17.概括“创新”悖论的具体表现。(6分)
18.从本文看,应该如何创新?(6分)
19.有学者视创新为一种“软实力”,你如何理解“软实力”的含义?(6分)
答案:
17.神提倡创新,越扼杀创新:政府的集中控制压制了个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权;(2分)以创新之名压制创新:国家强制干预创新,扼杀创新的机会圆丧失更有创新性的成果:(2分)创新的异化:创新目标过于确定化导致创新活动简单功利化。(2分)
18.尊重创新的规律,个人自由地开展创新活动,发挥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组织、团队合作创新。不仅模仿还要超越,国家要提供灵活地发挥个人潜能的机制。(每点2分)
19.创新能力是一种“软实力”,体现在创新者通过有创意的思想、方法、技能等创新成果来推动国家社会发展进步,显示一种独特的实力;创新能力的提高,不能依靠“硬”性措施,而要依靠利于创新的“软”环境。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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