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养计划
为全面推进“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战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支“师德的楷模、科研的专家、教学的名师”骨干队伍,根据我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特制订本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水平名师工作室为目标,打造一批省级中小学学科领军人才,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培养期限
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养期暂定为两年。
三、工作目标
(一)引领教师专业发展。锤炼提升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素养,发挥其教育教学实践引领能力。
(二)实现教育成果转化。提炼推广骨干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思想,加快并提高其教育成果的形成和转化。
(三)建设教师发展平台。建立名师工作团队,完善团队化、特色化教师成长机制体制,建成区域性教师发展平台,发挥骨干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教师全员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重大课题。承担和完成一项省级重要课题,主要解决教育教学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由省教育厅(或委托省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设定相关课题,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核心成员承担。
(二)建成精品课程。指导和完成本学科一套精品课程,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原则上至少应建成本学科本学段校本课程教材(文本或音视频)一本(套),在本校或本学区推广和使用,并初显成效。
(三)建设网络平台。建立名师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引领中小学教师迅速成长。省教育厅建立“中小学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平台,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相应栏目建立网页,带领本团队或本学区骨干教师开展网络互动交流,建设成为本区域或省内外有特色、有影响,知名度高的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交流,推广交流教育教学和校本研修成果。
(四)打造高效团队。
1.组建工作团队。名师工作室成员原则上由任教科目相同相近的骨干教师组成,包括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区域内骨干教师、相关教科研专家。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总数应不超过15人,具体名单由工作室主持人提名,实行动态管理。
2.指导青年教师。加大对本区域及偏远薄弱学校帮扶力度,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指导与帮扶。每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其团队每年应指导不少于2名骨干教师成长为省、市级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指导帮扶1-2名薄弱学校骨干教师成长为市、县级教学能手或在省、市级竞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奖。
3.发表论文论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专著1部;该团队公开发表教科研论文应不少于5篇,其中核心论文至少1篇。
4.发挥示范引领。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要利用省教育厅网络平台,打造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在校本研修、课程改革、理论创新、对口帮扶、送教下乡等活动中受到基层欢迎和好评。同时,要结合学科教学实际和发展趋势,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思想,所有成果经专家鉴定后,作为优秀课程资源在全省或全国推广。
五、考核评价
(一)考核内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完成名师工作室主要任务方面的业绩。原则上主持人至少应完成三项主要任务。两年建设与培养期满,省教育厅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各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质量鉴定和评估。
(二)考核形式。省教育厅每学期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抽查,每年对名师工作室进行一次考评。主要方式有:一是查看工作室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听取工作室汇报;三是听取市、县(区)、校的总体评价;四是深入科研与教研活动现场进行观摩。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合格”以上命名为“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保留名师工作室建制;考核达到“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因各种原因暂缓考核者可延期一年考核,预期未达标者取消培养资格,撤销该工作室建制。
六、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名师工作室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区三级共建共享,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以领衔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基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日常管理。
(二)落实行政推动。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设立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用于高级研修、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考察学习、资源开发、成果推广等。各市(区)和省管市县也应成立相应机构,为工作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与推进提供政策、组织和经费保障。
(三)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名师工作室实行校园长领导下的首席专家负责制。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为名师工作室培养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首席专家,具体负责制订和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及日常管理制度,以及工作室成员的遴选、组建与功能发挥,确保成员作用得以施展,团队作用得以发挥,引领作用得以彰显。
(四)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应为该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并提供配套资金及物资和设备保障,支持和帮助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相关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成员优先提供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并在申报课题、评优选先、晋职晋级时优先考虑。将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适当减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日常教学和其它一般性工作。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学时、认定学分。
(五)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培养期内,省教育厅结合实际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拨付一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包括添置图书资料、专题研究、网站建设、课题调研、外出指导及考察学习等项目,具体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财务管理规定给予报批,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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