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旅游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局、共青团成都市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结合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研学旅行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到公益性基地开展研学旅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市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家长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参加活动,学校不得从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中营利,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
为何要开展研学旅行?
引导中小学生学会动手动脑 学会生存生活
《指导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研学旅行的目标在于让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发扬传统美德,继承革命传统,传承天府文化,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引导中小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定,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同时,成都研学旅行将发掘校外教育资源,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依托成都丰富的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减灾资源、科研院校等,建设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开发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的精品研学旅行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研学旅行如何开展?
活动结束后形成研究报告 确保学生“研有所得”
根据《指导意见》,成都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结合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挖掘当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结合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开发国外研学旅行课程。
要明确研学旅行的研究课题、研究方法,活动结束后要形成研究报告,确保学生“研有所得”。鼓励学校以具体的研学旅行活动实践情况为参照,积极构建包括目标体系、操作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在内的研学旅行校本课程体系。研学旅行基地应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生产制造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全市定期开展“研学旅行优秀课程”评选工作。
研学旅行去哪里?
将依托天府绿道等资源加强建设研学旅行基地
关于研学旅行的目的地,《指导意见》指出,各区(市)县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建设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安全适宜的研学旅行基地。
依托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等博物馆,成都科技馆、成都规划馆,都江堰等历史文化遗产,加强自然科普型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依托在蓉高校、地震遗址、国防教育基地等资源,加强励志拓展型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依托天府绿道、林盘景区、防灾减灾教育馆、知名企业等资源,加强体验考察型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天府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天府文化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加强研学旅行基地的监督和管理,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
研学旅行经费如何筹措?
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 但不得从中营利
研学旅行坚持公益性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到公益性基地开展研学旅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市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家长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参加活动,学校不得从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中营利,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必须投保旅行安全相关责任保险并为参加人员投保意外险。承担研学旅行组织、接待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费用减免。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研学旅行如何保障安全?
实施备案制度 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关于安全保障,各区(市)县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区(市)县要加强管理,落实好各部门安全职责,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食品、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求承办方对使用的营运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核查,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学校要合理安排好因故未参加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并做好安全保障。
此外,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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