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农庄男孩》有感
屯溪路小学 六(6)班 王睿博
指导老师:洪芳
我读了《农庄男孩》这本书后,发现主人公阿曼乐(罗兰的丈夫)有许多我们不曾有,和不再有的乐趣:锯冰块、训练小牛、播种、剪羊毛、收获、打麦子、拉木头……
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罗兰·英格斯·怀德的《小木屋》系列丛书的第二本。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赶集》:主人公阿曼乐(罗兰的丈夫)和他的全家带着他们家的农作物去赶集,阿曼乐的南瓜中了头奖。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是美国的黄金时代,虽然上学有点辛苦,但他们老师很和蔼可亲,就算他们有了过错也都原谅他们。虽然他们经常要干活,但干活时可以不上学,而且在干活中也有乐趣,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干一些我们不经常干或从没有做过的事:钓鱼、采浆果、剪羊毛、拉雪橇、做蜡烛、训练小牛、种南瓜、收庄稼等。还可以吃一些没有吃过的或很少吃到的东西:干酪、炸苹果配洋葱、苹果汁、爆米花等。再看看我们,虽然有现代化的机械,但是我们也很少有和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像阿曼乐一家那样熟悉各种农作物并知晓在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收获(我连夏天收麦子都不知道),可是这样的生活也一去不复返,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呢?平时唯一能与大自然接触的就听几声悦耳的鸟鸣,或偶尔爬一爬山,可是就这样的生活也一去不复返。让我们只能叹息。
朋友们,你们读过这本书么?如果没有读过,快来读一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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