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合格公民。
青少年是法治的受益者,享受了法治的福泽和护佑,更应该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让法治精神公平正义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学生是最具活力的公民群体之一,处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通过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领悟塑造自己的价值观,逐渐培养公民意识和能力。
那么,什么是法治呢?“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公民对法律的尊重是法治的重要基础,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在认识到法治精神内核以及法治重要性的前提下,青少年需要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以下四点希望:
首先,希望同学们尊法敬法,做守底线、知敬畏的人。尊重法律的能力即法治精神的养成,法治精神就是规则精神,法律意识就是规则意识。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的法治精神,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培养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仰,从内心深处服从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
其次,希望同学们学法懂法,做明事理、懂法理的人。学习法律知识是中学生培养法治精神的基础,法律必须成为民众生活中言行的规范与准绳。要尊法、守法、用法,首先就要知法、懂法,这就得学法。学法是使自己心明眼亮之需,是提升自己法治素质之举。举个例子,如果你有时旷课,你认为学校应该联系你的父母吗?想必大多数学生会认为旷课只是学校的纪律要求,而未认识到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明确规定。你能料想到掏鸟窝,会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带来十年的牢狱生活吗?中学生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尤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切莫因为无知触犯法律,最后追悔莫及。
第三,希望同学们遵法守法,做守法纪、讲规矩的人。《三国志》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由并不是无边无界的,法律和制度就是自由的边界和尺度。要始终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要永远记住法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中学生要成为法律的主体,以法的主人的姿态自觉、积极、主动地去守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守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特别是不违反法律,例如不做拉帮结派、参与小团伙、校园暴力等违法活动,成为自觉践行法律精神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积极个体。
最后,希望同学们用法护法,做敢于斗争、有正气的人。在尊法学法守法的基础上,同学们要知道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思考、自主行动,成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个体,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能够正确理解日常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各项事务。在自身权益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者报警,干万不要忍气吞声、隐瞒不报,不仅不能保护自己,而且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这不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秩序、国家安宁的维护。
在这里,我还需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同学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在校园中我们享受着政府和社会、老师和工友们为我们提供的良好学习生活环境,那我们就有义务爱护好这个环境中一草一木;我们享受着家长、老师和同学对你成长的呵护和宽容,那就应该牢记自己的责任,决不能一味任性而恣意妄为、决不能只知一味索取、只要求别人怎样,而从不管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不思自己是否不尊重他人等等。要以法纪约束自己的行为,要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这也是中学生遵纪守法的最基本要求。
同学们,我们在语文课本里学到的《窦娥冤》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司法腐败,激发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孔雀东南飞》反映了封建包办婚姻的残酷,和当代中国婚姻制度形成鲜明对比;《陈情表》展现赡养父母的传统美德,让我们认识到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等等。日常校园生活中,班级规章制度的制定,班干部的选举,就是培养公民社会民主管理的能力,养成参与规则制定意识的过程。由此可见,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书本中汲取法律知识,从生活中领悟法律精神,将对法律的信仰镌刻在内心深处。
今天的交流宝贵而短暂,希望可以引发大家的思考,甚至就此对法律产生兴趣,选择法律作为自己的职业。
同学们!百舸争流,奋楫者先。作为中学生,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人生中这段“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成为具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勇于担当的合格公民。